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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时能压死她,压过来时却是轻飘飘的,握不住,摸不到,蒙住了她的眼睛,致盲。楼道的声控灯熄灭。穆里斯坐在门前,点亮屏幕,手颤抖不止,她无心处理,颤抖着更好点开伊实的号码。
忙音。
发短信。
你在哪儿?
没回。
可不可以见我一面?哪怕五分钟也好?
没回。
直到凌晨一点,穆里斯才终于接受,他已经不在这了。人类的渺小取决于所处的迷宫有多大,而此刻呈现在她眼前的是整个地球。
第二天,第三天,第四天……穆里斯每天都来伊实的公寓蹲守。她给伊实的经纪人打电话,问他去了哪儿。经纪人也不知道,称这位当红一时却愚蠢至极的新秀正在休假,至少一个月不会接活。
“人失踪了你们管不管?”穆里斯故意夸大其词,实际上在她这里,这已经是失踪案件了。
“失踪?没这么夸张吧,他可能回国了吧,毕竟他都快一年没回去了。”李说。
“什么时候走的?他会回来的吧?”
“不知道啊,我这边忙,没管他了,你再给他打打电话试试。放心好了,肯定会回,他的卖身契还在我这里呢——先不说了哈,我要开会。”
穆里斯捏紧手心,等一天也是等,等一个月也是等,大不了明天她多穿件保暖背心过来。
天空变得冷酷无比,而穆里斯的信念越发晴朗。这或许又是一场固化的疯癫病,肾上腺素走错了频道,人遇见电闪雷鸣正常情况下应该躲进屋里,除非——他在电闪雷鸣之夜,恰好获得了新生。
如新闻报道的那样,城区下起了很壮观的雨夹雪,穆里斯的伞在半路被吹散架了,筋骨断裂好生可怜,她找到一个体面的可回收垃圾桶替它送葬。
她又坐在伊实的家门前,拍掉头上肩上的雪水。这座城市真是不擅长下雪,端个半成品就出来了,又湿又垮,品质比不上北欧的一分一毫……
可是雪啊,能不能把她的爱人带回来呢,把她的爱人带回来吧,她会承认这是世界上最伟大最漂亮的雪。
楼道有一面高高的小窗子,风雪吹过呜呜作响,她望着那面小窗子,不停祈祷。
后来雪停了,他也没回来。
……
航班延误,伊实在机场和一个陌生加拿大人看了两个小时的赛马,输了五十克朗,被问到飞去哪里,他指了指大屏幕上的中国国旗。飞机起飞后,他真正需要动脑筋打发掉的时间才刚刚开始。
这样的航班他来回飞了不少次,全程三十多个小时,中途转一次机,和燃料一起消耗掉的还有他屁股上的肌肉以及逐渐僵硬的肩膀。
没有办法安定下来的人有一颗想要安定下来的心,就会变成他这样。误入伊甸园最后将计就计吃光苹果的也绝对是这类人。他们一边寻找绊脚石,一边踢开绊脚石。
这场徒有其表的大雪被伊实轻松踢开了。他拖着行李,满心只想立刻躺在柔软的床上狠狠地睡上一觉。
拜拥挤的经济舱所赐,他的下巴冒出了一层短短的胡茬,头发凌乱难看,全数塞进冷帽里,露出光洁但是很不礼貌地长了几条川字纹的额头。除此之外,飞机上不能抽烟不能喝酒,他忍受着口干舌燥,更打不起精神。这就是他情愿下地狱不愿飞上天堂的原因,稍有不慎犯了天忌他还是要掉下来。
漂流者也有想无限逼近的东西,故而从不承认脚下是终点站。
电梯“叮”的一声将伊实送到12A层,也就是该死的13层,这和套上麻袋把人绑到撒旦老窝没什么